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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采玲法官荣获 “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21-01-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省高院对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通报,旌阳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何采玲荣获“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何采玲系旌阳区法院一级法官、法律硕士,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曾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全省法院庭审标兵、2018年荣立三等功。作为一名法官她积极落实院党组关于诉讼服务建设的要求,打造具有旌阳区法院特色的诉讼服务品牌,大力推动全省首个律师调解工作室工作,该项工作在全省律师调解暨律师事务所诉讼服务站试点工作会议交流推广。同时不断加强公证参与诉讼辅助事务中心建设,旌阳法院公证参与诉讼辅助事务经验入选《四川法治蓝皮书(2020)》,《四川全面深化改革(2019)蓝皮书》,《法治日报》专题报道了此项改革成果。

2020年11月,旌阳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同年12月,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进集体”;在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优秀成果征文活动中获三等奖。

旌阳区法院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建设部署,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打造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诉讼服务中心,把最好的场所和最优的服务提供给人民群众。2020年以来,全国50多个法院、30多个部门来旌阳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参观考察,受到省法院院长王树江、市委书记靳磊、市中院代理院长徐文昌、区委书记陈天航的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旌阳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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