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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法院法官杨莉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9-12-0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讲奉献、肯担当、有作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旌阳区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法官、“杨莉法官工作室”领衔人杨莉同志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近三年来,旌阳区法院未成年和家事审判庭负责人杨莉同志,带领全庭干警共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和婚姻家庭案件近4000余件,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未成年和家事案件的审判职能,为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妇女和儿童权益保障撑起一片蓝天。

20179月,杨莉同志入选旌阳区“十大优秀法治人物”;201810月,被省高院评选为“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先进个人”;20192月,被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其担任审判长审理的全省首例亲生父母被撤销监护权案,入选“2017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20193月,以其命名的”杨莉法官工作室”在旌阳区法院挂牌成立。

201612月,旌阳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少年和家事审判庭(后更名为: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在家事案件改革方面,旌阳区法院持续探索新机制、新举措,先后建立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心理疏导、离婚证明书、离婚冷静期等制度,着力构建多维一体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20185月,家事审判改革机制在最高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推广。20187月,未成年和家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被德阳市关工委表彰为“关心下一代基层十佳工作品牌”。该庭审理的李某某诉某网络公司人格权纠纷案,201811月入选“第三届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近200个法院、相关部门到旌阳法院考察交流未成年人保护和家事审判工作。


责任编辑:旌阳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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