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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9-03-13 23:14: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名单,全国共有64个基层法院和32个中级法院入选,德阳市旌阳区法院获此殊誉,是四川省仅有入选的2个基层法院之一。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在全国审判管理业务工作方面评选出的最高奖项。

此次审判管理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自2010年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以来在全国法院审判管理条线首次开展的优秀业务成果评选,目的是推动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深入总结近年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和审判管理方面取得的宝贵经验,挖掘培育一批通过加强审判管理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立得住”“叫得响”、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国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供有益借鉴。2018年4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评选交流、实地调研、组织评定、经验推广等阶段,评选出了64个基层法院和32个中级法院,这也是目前为止最高法院在全国审判管理工作领域首次开展的评优活动,也是全国审判管理工作的最高荣誉

审判管理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全局性管理工作,是法院推动执法办案、提升审判质量效率的关键所在。2017年以来,旌阳区法院牢牢抓住“审判管理不放松、改革创新为质效”这一工作主线,在文书送达、案件繁简分流、绩效考核等审判管理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深化改革:

一是建立“互联网+电子送达”“互联网+电话送达+公证”机制,通过向签约的全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保险公司“点对点”电子送达、电话录音送达、直接委托公证送达,及建议金融机构、物管协会、公安交警部门等单位在处理相关事项时事先约定送达地址,并借力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系统集成破解送达难;2017年7月,旌阳法院系统集成破解“送达难”的创新做法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交流推广,并入选“全国法院20个司法改革典型示范案例”“依法治省十大典型案例”

二是“112233”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快审模式,通过在立案、审判环节两次分流,对简繁案件精准识别,实施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为案件审理提速增效,2017年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80个“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之一,并在全省政法编制管理创新会上交流推广,受到中央编办的充分肯定。

三是结合我院客观实际,将平均审理天数、服判息诉率、一审案件改发率等主要审判质效指标纳入考核,通过对不同庭室、不同法官设定差异化的考核权重,并将庭室负责人与所在庭室、法官助理与所辅助法官的考核成绩相挂钩,突出考核“差异化”、“团队化”,以充分调动各类人员办案的积极性,为科学量化员额法官办案业绩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研判、强化司法公开、改革审判委员会运行模式、加强案件评查、防范干预过问案件、全面实行网上办案办公、加强法官业绩评价、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和理论研究,全面提升审判管理水平。

通过系统化的审判机制改革措施,我院在案件受理数及法官人均结案逐年增长的背景下,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一是主要审判质效全面提升。2017年,在办案法官较上一年度减少35%的情况下,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提升了1倍,结案率、法定审执限内结案率、法官人均结案数、生效案件发改率等多项指标均居全市前列,审判质量亦得以显著提升。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执行平均用时等指标均居全省前列。二是调研能力明显提升。2017年至今,旌阳法院共有33人在在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23篇,在全国法院第29届学术讨论会和全省法院系统第20届学术研讨会中,获奖论文数在全省基层法院中排名第6。三是社会反映普遍良好。在对律师及当事人的回访中,律师队伍普遍感觉到法院审判效率明显提升,办案周期显著下降;信访率大幅降低,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先后多次报道区法院工作经验。天津、江苏、辽宁、河南、山东以及省内100余家法院,全省20多个部门到旌阳法院考察交流。

责任编辑:旌阳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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