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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化之故事篇
  发布时间:2018-12-15 10:56:31 打印 字号: | |

申子请罪

 

    申不害是战国时代有名的执法家,在韩国当了十五年的宰相。
    有一天,国王韩昭侯忧心忡忡地对他说:“实行法制真是不容易呀!”
    “这有什么不容易的?”申不害振振有词地说,“执行法制,首先要赏罚分明,不徇私情,有功的人才给赏,有才能的人才就封官。而您呢?虽然制订了法律,却经常私下接受那帮亲戚宠臣的请求,徇情枉法,却要让别人去执行法律,那当然就不容易了。”
    昭侯红着脸点头说:“承蒙先生指教,从今以后,我知道应该怎样执行法律了。”
    过了一些日子,申不害的堂兄来到京城,想谋个一官半职。申不害就到国王面前说情,想讨个官衔。
    韩昭侯低头不语,好一阵才说:“这好像不是先生一向所教给我的吧?我是违背先生的教训,开个后门破坏法制呢,还是听从先生的教训,不开这个后门呢?”
    申不害听了满面羞惭,伏地请罪。
    小寓言大智慧:要实行法制,就不能徇私舞弊。但是,知法的人未必守法,制订法律的人不一定就不会犯法。

三尺法


    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商鞅徙木立信


    商鞅把变法方案制订岀来后,怕新法令没有威信,老百姓不相信,推行不开,就想了个办法。他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来长的木头,旁边贴了张告示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赏他十金。”不多会儿,木头周围就围满了人。大伙儿心里直犯嘀咕:这根木头顶多百把斤,扛几里地不是什么难事,怎么给这么多的金子呢?或许设了什么圈套吧?结果谁也不敢去扛。卫鞅看没人扛,又把奖赏提高到五十金。这么一来,人们更疑惑了,都猜不透这新上任的左庶长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这时候只见一个粗壮汉子分开人群,跨上前去,说:“我来试试。”扛起木头就走。许多看热闹的人,好奇地跟着,一直跟到了北门。只见新上任的左庶长正在那里等着呢。他夸奖那个大汉说:“好,你能够相信和执行我的命令,真是一个良民。”随后就把准备好的五十金奖给了他。这事儿很快就传开了,大家都说:“左庶长说话算数,说到做到,他的命令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啊!”
责任编辑:旌阳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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